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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
为加强机关效能监察,规范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适用于本局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来访、来电最先询问到本局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的责任:
1、所问事项在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能立即解决的应及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应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并一次告知有关事项或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2、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其他责任人的事,首问人应热情接待。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主动转告或联系经办人。必要时可向领导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
3、所问事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认真解释,并尽自己所能给予帮助。
四、首问人接待办事人员时,应使用文明用语,态度热情礼貌,明确岗位职责,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充分体现农业部门干部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面貌。
五、凡是有对办事人要求办理事项推诿扯皮或未及时来本单位办事的告知事项转交给办事人的,经查实,应予以批评教育。
六、凡出现本规定第五条情形并造成不良影响(如投诉)或严重后果的,经查实,分别予以通报批评,行政告诫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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