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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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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特制定服务承诺制度如下: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使用文明语言,禁用服务忌语,热情、耐心回答群众咨询。

二、忠于职守,提高办事效率。群众来局(科、站)办证,能办的事情马上办,手续不完整的,一次讲明如何办,不能办的事,耐心解释清楚。

三、应用农业部门的职能,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可预约节假日或晚间加班处理。

四、有对外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规定,不乱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和硬性乱摊派。

五、要文明执法,秉公办事,不收受礼品、礼金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六、接到群众举报有关增加农民负担,伪假劣种子、农药、兽药等后,要及时调查,予以查处,并按规定的程序予以呈报和处理。

七、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凡来电话或来人咨询办事,首个被问及的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就为责任人,责任人必须热情有礼作好接待,做好记录、解释、答复或转达。

八、本局受理的业务,在职能权力范围内,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上级审批的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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